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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

发布时间:2017-12-27     发布人:郑州天荣房产律师     浏览量:    分享到:

遗嘱继承中有几种遗嘱的书写方式,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及公证遗嘱等五种遗嘱形式。公证遗嘱顾名思义就是需要进行公证的遗嘱。那么,其他的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下面就由天荣律师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

我国法律并不强制进行房产遗嘱公证。

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可见,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且承认遗嘱的形式有自书、公证、见证、口头等,但并未规定房产继承必须采用公证遗嘱。且纵观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都没有规定继承房产过户必须有经过公证的《遗嘱》才能办理。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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