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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车祸中意外死亡,房产由谁继承?

发布时间:2017-12-28     发布人:郑州天荣律所房产律师     浏览量:    分享到:

人在社会生活,就避免不了悲欢离合、旦夕祸福。当一个家庭重要人物的死亡,引起财产继承时,法律会以公平公正的态度来调节人员的纠纷。丈夫车祸死亡,房产谁继承?这种情况,天荣律师就于相关的法律进行简要的分享。

丈夫在车祸中意外死亡,房产由谁继承?

1、房产的所有人是丈夫的父母,妻子没有房产继承权。如果房产证的名字是丈夫的父母的,并且全款购买,妻子就没有房产的继承和分配权。

2、房产的所有人是丈夫,妻子有相应的房产继承和分配权。一般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婚前购买。另一种是婚后购买。两者的区别是:婚前购买房产为丈夫个人财产,婚后为共同财产。在房产分配上有着量的区别。

3、房产的所有人是夫妻,妻子有相应的房产继承和分配权。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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