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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幸先父母去世,儿媳可以继承公婆财产吗?

发布时间:2018-01-03     发布人:郑州天荣律所房产律师     浏览量:    分享到:

我们知道,父母死亡后,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而儿媳协助丈夫赡养老人,有些人理所当然地以为可以继承公婆财产。但是,丈夫先于公婆死亡,妻子变为丧偶儿媳,可能会直接影响继承公婆财产。

儿子不幸先父母去世,儿媳可以继承公婆财产吗?

事实上,不管作为儿媳是否丧偶,儿媳不是法定的赡养义务人,只有协助丈夫的赡养义务。一旦丈夫先于公婆死亡,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丧偶儿媳对公婆的协助赡养义务即告解除,即使不尽赡养义务,也不违法。

不过,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继承对方的财产。

对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具体表现如下:

1、为公婆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给公婆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资助;

2、为公婆的日常生活提供了主要劳务,包括生活上的侍奉、照顾,如有病的护理、医疗,平日的吃、穿、起居等生活上的料理。

所以,对“尽到主要赡养义务”,不在于提供生活来源,扶助日常生活也可以认定。

不过,为确认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实践中会综合尽义务时间的长短,跟其他继承人相比较确定。

若是可以认定丧偶儿媳是“尽到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即可以按规定继承公婆的财产。

最后,因为有些丧偶儿媳会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改嫁,或者没有跟公婆一起居住,所以公婆死亡后,丧偶儿媳主张继承时可能会遭到其他人反对,如果涉及的财产较多,双方的争议较大的,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遗产纠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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