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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要办理公证的四种情形

发布时间:2018-01-11     发布人:郑州天荣律所房产律师     浏览量:    分享到:

办理过户手续是很多房屋产权所有人都会遇到的问题。在大多数的房屋买卖交易中,买卖双方当事人过户办理公证的手续不是必须的。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有的房产过户是必须要经过公证程序的。房产过户要办理公证的一般有四种情形,接下来天荣律所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产过户要办理公证的四种情形

(一)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应当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继承权公证书不能缺少。

(二)赠与房产办理过户

赠与人要办理《赠与公证书》,而受赠人也要办理《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是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只有取得公证过的赠与证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

(三)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

首先遗嘱要经过公证,并且在遗嘱生效后,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在根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时,对于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也需要经过公证,然后才能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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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

该房产买卖协议也必须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二、房产公证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事业性收费标准》第二条的相关规定,房产公证收费参照以下标准:

(一)公证收费包括按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以及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是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二)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以上就是房产过户要办理公证的四种情形,办理房产公证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也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如果还有什么不懂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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