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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纠纷产生后,去哪里起诉?要交什么费用?

发布时间:2017-08-22     发布人:郑州天荣房产律师     浏览量:    分享到:

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地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郑州天荣房产律师解决房地产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房地产纠纷产生后,去哪里起诉?要交什么费用?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关于土地、房屋等权益发生了争议,可以选择以下解决途径:

自行协商解决:争议发生后,争议各方通过自行协商解决纠纷。

非诉讼调解:泛指不通过诉讼、仲裁解决当事入之间民事争议的一种方式,在我国通常是指在有关部门主持下,争议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仲裁:争议各方根据签订的仲裁协议,向协议选定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生效的仲裁裁决,一方若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争议各方将争议的房地产纠纷向有管辖权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地产纠纷产生后,应向哪级人民法院起诉?

房地产属于不动产,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此房地产纠纷产生后,根据纠纷涉及的标的大小,当事人可以向房地产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产生房屋纠纷到法院打官司需交纳哪些费用?

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须先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一般情况下由原告方预交,败诉方承担。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房屋诉讼的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争议的性质及争议财产的价值(或金额),实行依比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

还需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即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案件中实际支出的,且依法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鉴定费、评估费。

法律文书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一方未自觉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向法院预交执行费,执行费按规定由被执行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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