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荣-郑州房产律师事务所 郑州专业房产纠纷律师

房产纠纷价格欺诈怎么维权

发布时间:2019-03-05     发布人:     浏览量:    分享到:

   对于大多数普通工薪族来说,买房都会比较细心的考虑到方方面面,毕竟买一套房子要住几年、十几年甚至更久。但由于现在房价居高不下,对于很多人来说想买套称心如意的房子很不容易,如果得知自己挑中的房子优惠、有折扣,受优惠活动影响而冲动买房也是人之常情。但付过购房款或付过首付之后,才发现其实说是有优惠,但实际上价格并没有任何折扣。购房者遭遇房产纠纷价格欺诈怎么维权?

郑州房产纠纷律师

  在了解遭遇房产纠纷价格欺诈怎么维权之前,河南天荣律师事务所先为大家普及一下涉及到价格欺诈的几种情形,以方便大家判断自己遇到的情况是否为价格欺诈。

  【房产价格欺诈认定】

  1、虚构原价再打折

  这是很多商家的销售套路,特别是在网购过程中更是常见,但一般价格较低,一般大家不会过于去计较,但是房屋价值较大,这种虚构原价再打折看似额度很大,实则已经构成虚假优惠折价的价格欺诈行为。

  2、开发商“虚假认筹”

  有些开发商为了实现测试市场、锁定客户、操控价格等目的,开展“无价认筹”活动,诱导购房者与其交易,这也是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郑州房产价格欺诈纠纷

  3、用假成交假价格,诱导购房者买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已经销售出去的房源,开发商应标示该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有些不良开发商为了促进购房者成交,将已经销售出去的房源标价高于实际成交价,还故意“不小心”给购房者看到,以误导购房者,让购房者误以为自己享受了优惠,促进成交。

  4、用虚假数据做宣传,例如“仅剩10套”不买就没了等等

  开发商在宣传过程中,故意使用一些夸大、虚假、不真实的信息,诱导购房者交易,但对于实际所剩商品房套数,不公部,这种行为,可按照该房地产企业未公开的商品房实际套数,依法予以处罚。

  5、房屋关键信息公示不全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房产各个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在房屋销售过程中,房地产企业要将房屋关键信息进行公示,包括销价、面积、开发商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起止年限等等。并且一定要字迹清晰、真实明确的在商品房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

郑州房产纠纷维权

  6、优惠折扣看人来给

  一些不良房地产企业为了诱导购房者进行交易,对于推出的优惠活动不直接展示出来,而是“看碟下菜”总是在与购房产议价过程中一点点释放出来,使自己占据主导地位,诱导购房者进行交易。

  7、交房才知还有费用

  在购房过程中,不标示或含糊标示附加收费条件,诱导购房者买房后,提供服务时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收取其他费用。

郑州房产律师咨询

  如果您在购房过程中,或购房者遭遇以上房屋价格欺诈行为,如果不反抗自认倒霉,只能助长某些企业的不良行为,面对问题,我们要积极解决,争取挽回自己的损失,让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得到应有的惩罚,要知道价格欺诈在法律上会受到相应的行政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如果您不知道该怎么做,可以咨询河南天荣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律师,先听听律师的建议,怎么做对您比较好,你再决定怎么做,更稳妥!

  看过此文章的人还看了:

  因限购引起的房屋买卖纠纷

  无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版权所有:河南天荣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豫ICP备17022284号-1    网站地图